美迪凯拟定增募资不超3亿 2021年上市即巅峰募10.22亿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23-08-14 16:33:19

美迪凯()今日收报元,跌幅%。

8月12日,美迪凯发布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及封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资料图】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1333334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葛文志,葛文志直接持有公司41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葛文志控制的丽水美迪凯持有公司1651963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为公司控股股东;葛文志控制的美迪凯集团持有公司276287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葛文志控制的景宁倍增持有公司195105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葛文志控制的丽水增量持有公司55257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葛文志控制的丽水共享持有公司27628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葛文志控制的海宁美迪凯持有公司25924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因此,葛文志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适用简易程序。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因本次发行融资规模较小,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亿股,发行价格为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旭东、翟程。上市当日,美迪凯盘中达到最高点元,收报元,此后股价一路走低。

美迪凯募集资金总额为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亿元。美迪凯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多亿元。美迪凯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亿元,其中,亿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美迪凯表示,超出部分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美迪凯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万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万元。

美迪凯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美迪凯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同比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同比下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同比下滑%。

美迪凯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美迪凯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同比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同比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同比下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同比下滑%。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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